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从2015年1月19日开始,2015年2月2日结束,其中2015年1月26日至2月2日期间安排集中考试,明水、圣井校区于2月1日结束,燕山、舜耕校区于2月2日结束。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监考、试卷领取及回收
(一)学生考试安排查询
请各位学生通过附件1(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核日程表)查看考试班级、课程、时间及地点。其中,一个班级安排在两个教室考试的,请查看附件2(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考试教室查询一览表)确定自己所在的具体考试教室,考试期间学生考试教室不发生变化。
请各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指定的考试地点考试。每个考场学生的座号按学号排序排列,学生不得自行调整座号。
(二)监考安排
请各位监考教师通过附件3(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监考安排及试卷领取信息一览表)查看考试课程、监考地点、考试时间及领卷送卷地点等信息。
(三)试卷收发
在考试期间,主考应至少提前二十分钟到课程开课学院领卷地点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副考负责将试卷送相应的送卷地点。
二、考试期间监考人员乘坐班车时间、地点
(一)随堂考试
按照上课周发车时间乘坐班车。
(二)集中考试
1.
舜耕校区与燕山校区之间对发班车时间:
1
月27日
:7:30,12:40
1
月29日
:7:30,12:40
1
月31日
:7:30,12:40
2
月2日
:7:30,12:40
2.
舜耕校区与圣井校区之间
舜耕校区至圣井校区:
1
月26日
:7:10,9:10
1
月28日
:7:10,9:10
1
月30日
:7:10,9:10
2
月1日
:7:10,9:10
圣井校区至舜耕校区:
1
月26日
:12:50,17:50
1
月28日
:12:50,15:50,17:50
1
月30日
:12:50,15:50,17:50
2
月1日
:12:50,15:50
3.
燕山校区与明水校区之间
燕山校区至明水校区:
1
月26日
:7:10
1
月27日
:7:10,9:10
1
月28日
:7:10,12:00
1
月29日
:7:10
1
月30日
:7:10,9:10
1
月31日
:7:10
2
月1日
:7:10
明水校区至燕山校区:
1
月26日
:17:50
1
月27日
:12:50,15:50,17:50
1
月28日
:12:50,17:50
1
月29日
:17:50
1
月30日
:12:50,15:50,17:50
1
月31日
:12:50,17:50
2
月1日
:10:50
4.
燕山校区与圣井校区之间
燕山校区至圣井校区:
1
月26日
:7:10,9:10,12:00
1
月28日
:7:10,9:10,12:00
1
月30日
:7:10,9:10,12:00
2
月1日
:7:10,9:10
圣井校区至燕山校区:
1
月26日
:15:50,17:50
1
月28日
:12:50,15:50,17:50
1
月30日
:12:50,15:50,17:50
2
月1日
:12:50,15:50
(三)乘车地点
舜耕校区:办公楼南
燕山校区:四号教学楼前
圣井校区:
前往圣井校区停车点:B1和B3教学楼之间,B5教学楼(东西路),逸夫楼和B2教学楼之间;
离开圣井校区停车点:逸夫楼,B1和B3教学楼之间。
明水校区:公共教学楼北
(四)循环小中巴班车路线
1
月26日
、28日、30日、31日、2月1日:
舜耕校区(早6:50办公楼前)→燕山校区(早7:05办公楼前)→圣井校区(逸夫楼前)→明水校区(公共教学楼北);
明水校区(17:40公共教学楼北)→圣井校区(18:00逸夫楼)→燕山校区→舜耕校区。
(五)联系方式
校办班车管理科:李超,电话:88198966
教务处考务科:宋保峰,电话:88525865
燕山学院教学办公室:姜少伟,电话:89707259
三、听音准备及试音安排
考前,相关学生要做好听音准备工作,自备质量合格耳机,测试耳机的听力效果,以免影响考试成绩。各校区的播放频率分别为:燕山校区FM84.5HZ,明水校区FM76HZ,舜耕校区FM78HZ,圣井校区:B1、B2、B3和逸夫楼为FM78HZ,B5为FM76HZ。
考前,学校安排在舜耕、圣井、明水校区进行一次听力试音,以检查各教室的听音效果,试音时间:1月22日下午2:00-4:30;公共外语教学部负责组织燕山校区的听力试音工作。请相关学生根据上述安排务必到自己所在的考场试音,若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考务科,电话88525865。
四、试卷安全保密、阅卷工作及试卷保存
期末考试期间,在试卷收发、保管、归档等各个环节上,各位老师要切实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阅卷工作要按照即将公布的《山东财经大学考试工作规范》相关标准执行。
各位授课教师请在2月12日前完成本学期所有考试试卷批阅及成绩录入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将对2014级本科生期末考试试卷进行集中批阅,企业管理系要同阅卷教师协商时间,并指定教室或本系办公场所作为阅卷地点,统一组织阅卷教师完成此次阅卷工作,阅卷教师要认真批阅,公平公正地给出考生的平时成绩及卷面成绩,准确地将成绩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原则上,录入提交后不可申请更改成绩。
五、重修考试安排
本学期重修考试详细课程安排见校园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考试安排的通知”。
六、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做好监考工作
1.
各位监考人员按照监考安排按时到岗领取试卷,不可随意找人代替监考,不可让研究生代替监考。
2.
监考人员须在考前认真清理考场,保证桌洞清、地面清,确保每位考生周边没有与考试相关的材料,不留隐患。
3.
考试时,学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进修生凭进修证)参加考试,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其所带证件,不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同时提醒考生按指定座次就座。
4.
监考人员须考前宣读考生守则,提醒考生遵守考场秩序,打消考生作弊的侥幸心理。
5.
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各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监考规则,一前一后,不得相互交谈、读书看报、批阅试卷、看玩手机,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以预防违纪行为发生为目标,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6.
开、闭卷考试均严禁学生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进考场。考试期间携带、使用手机一律按违纪处理。每场考试前请监考教师在黑板上写上如下字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无论是否关闭,均视为作弊行为”,同时将自己的姓名写在黑板上,以备学生监督。
7.
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应严肃考场纪律,将违纪作弊等情况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予以记载,且在该生试卷上首页的左上角标注“作弊”字样。并按照记录单上写有的要求及时将《考场情况记录表》转交给相关单位。
工商管理学院
2015
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