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手续办理|调整改派打证办理
调整改派打证办理
一、调整打证办理
业务介绍: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具体办理单位:
1、毕业生到设区的市、县(市、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2、毕业生到省内驻济以外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3、毕业生到驻济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省外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仍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办理步骤:
1、 网签协议:网上与新单位完成网上签订就业协议。
2、 网上办理:学生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网上办理调整改派业务。
为避免学生因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导致多跑腿的情况,系统提供资料预审功能,学生可通过系统上传证件资料图片,就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学生可网上办理。
3、 提交预审:登录后就业手续办理——办事大厅子栏目,点击 “改派打证申请”图标,
可上传证明资料:
(1)就业报到证;
(2)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注明:外省就业的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二、调整改派打证
业务介绍:改派手续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办理步骤:
1、网签协议:网上与原单位解除协议后,与新单位完成网上签订就业协议。
2、网上办理:学生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网上办理改派打证业务。
为避免学生因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导致多跑腿的情况,系统提供资料预审功能,学生可通过系统上传证件资料图片,由签约单位隶属就业主管部门审核。
3、提交预审:登录后就业手续办理——办事大厅子栏目,点击 “改派打证申请”图标,
可上传证明资料:
(1)就业报到证;
(2)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函(仅解约省外单位需提供);
注明:网签毕业生和之前未曾签约就业的毕业生无须提供。
(3)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注明:外省就业的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