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手续办理|调整改派打证办理

发布时间:2020-04-12 撰稿: 编辑:工商管理学院 浏览量:


就业手续办理|调整改派打证办理

调整改派打证办理

一、调整打证办理

  业务介绍: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具体办理单位:

  1、毕业生到设区的市、县(市、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2、毕业生到省内驻济以外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3、毕业生到驻济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省外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仍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办理步骤:

  1、 网签协议:网上与新单位完成网上签订就业协议。

  2、 网上办理:学生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网上办理调整改派业务。

  为避免学生因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导致多跑腿的情况,系统提供资料预审功能,学生可通过系统上传证件资料图片,就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学生可网上办理。

  3、 提交预审:登录后就业手续办理——办事大厅子栏目,点击 “改派打证申请”图标,

  可上传证明资料:

  (1)就业报到证;

  (2)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注明:外省就业的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二、调整改派打证

  业务介绍:改派手续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办理步骤:

  1、网签协议:网上与原单位解除协议后,与新单位完成网上签订就业协议。

  2、网上办理:学生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网上办理改派打证业务。

  为避免学生因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导致多跑腿的情况,系统提供资料预审功能,学生可通过系统上传证件资料图片,由签约单位隶属就业主管部门审核。

  3、提交预审:登录后就业手续办理——办事大厅子栏目,点击 “改派打证申请”图标,

  可上传证明资料:

  (1)就业报到证;

  (2)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函(仅解约省外单位需提供);

  注明:网签毕业生和之前未曾签约就业的毕业生无须提供。

  (3)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注明:外省就业的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上一条:就业信息登记|毕业生解除就业信息 下一条:就业信息登记|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

关闭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