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同学们的学术规范意识及论文写作能力,11月12日下午,我院在逸夫楼103报告厅开展“论文写作的规范性”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刘岩主讲,学院党委副书记彭艳红主持,研一全体研究生参加。
讲座伊始,刘岩引经据典深入阐释“规范”的含义,并以法学为例详细讲解理论问题的本质以及选题的规范性。他强调,选题应从自身的专业知识出发,从独特的研究视角提炼出理论问题。对于“新问题”,同学们应具备高度的学术敏感度,及时捕捉并分析前沿动态;对于“真问题”,则需具备见微知著、“小题大做”的研究能力。
接着,刘岩基于实例,从文献检索、文献综述、文献引用三个维度,对论文引用的严谨规范性进行详细介绍。在文献检索方面,强调要结合“三最”原则——最早、最新、引用率最高;在文献综述方面,指出必须做到“有论有述,论述结合”;在文献引用方面,要避免文献无意义堆砌,注重其与研究主题的相关性以及对论点的支撑作用。在答疑环节,刘岩与同学进行交流和互动,并指出论文的规范性表面上是“限制”,实质上是“保障”。
最后,彭艳红对本次讲座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进行总结,表达了对同学们未来学术研究道路的深切期盼。通过本次学术沙龙,同学们进一步解了论文写作的规范性要求,掌握了如何在“规范框架”之下进行科学的探索和研究,在未来学术道路上将会以更加广阔的视角聚焦热点,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对待研究。
(供稿审核人:赵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