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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9-03 撰稿: 编辑:工商管理学院 浏览量: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2027年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管理办法》和《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印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的通知》政教〔2021〕2号文件规定,为确保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遴选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

组  长:徐  鹏  赵世民

副组长:陈庆江  郑大伟

成  员:江  岩  彭艳红  于 潇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于伟、齐齐、齐蕾、刘侠、徐建英。

二、推免生名额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分配名额,按照各专业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比重,分配各专业推免名额(四舍五入)。如因四舍五入产生剩余名额,则在全院范围内进行综合成绩评比,择优推荐;如因四舍五入超出名额,则按小数点后数字大小处理因此产生的超额。

若某一专业符合学校规定推免条件的人数小于按照上述分配程序计算得到的名额,则将剩余名额调剂给其他专业使用。该部分调剂名额按其他专业全部学生人数计算分配名额,分配程序和分配方案同上。

按上述程序测算后,各专业分配名额如下:

工商管理学院2023级各专业推免名额

专业

在校生人数

推免生名额

工商管理

151

12

人力资源管理

141

11

市场营销

58

2

工商管理(数智管理)国际创新实验班

24

2

旅游管理(文旅运营管理方向)

76

6

三、推免办法

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一)严格考核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把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遴选推荐的首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遵纪守法、思想表现、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的考查。

(二)严格规范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强化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的全过程评价,将各学年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生遴选的基础指标,对于可能出现学业综合成绩弄虚作假、违规修改的,不得推荐。除研究生支教团专项外,不得在遴选推荐阶段组织专门的遴选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严格审核认定推免生综合评价加分指标。

学生提交的论文等科研成果涉嫌学术不端,或集体参赛活动中存在“搭车”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学生推免资格。

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本校学业导师、学科竞赛或“三千计划”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其他不适合认定的情况,均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学生提交的科研论文,应为学生本科阶段以山东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学校认定的期刊目录内发表,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以独立作者发表;

(2)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其合作者的学历、职称、职务不高于本人(本校学业导师、学科竞赛或“三千计划”指导教师除外);

(3)学生与本校学业导师、学科竞赛或“三千计划”指导教师合作(限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第二作者),赋分标准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2号)文件第五章第十三条学术创新素质成绩规定分值的70%计算。

对于联合参赛的竞赛奖项,或有指导教师参与的科研成果,学生要向学院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对于评价不实、弄虚作假,或与学生存在利益关系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取消指导教师未来三年的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资格,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学院成立由5人组成的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高级以上职称。小组名单提前上报教务处,待审核通过再组织开展工作),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按照“权威、可信、从紧”的原则,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进行审核鉴定,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规定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须对被推荐人的情况进行会议审查。审查通过后,学院须将被推荐人的基本信息、证明被推荐人具有学术专长的主要事迹、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签字的审核鉴定意见等在院内进行公示。

通过审核鉴定、答辩及会议审查的科研创新成果和竞赛奖项等,在学生所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答辩或会议审查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以上过程中的推荐信,专家审核小组的答辩审核鉴定意见、答辩录音录像,以及通过会议审查的推荐人基本信息、事迹、审核鉴定意见等材料(所有纸介质材料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均随学院推免生资格名单一同交由教务处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推免生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考核推荐、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方法产生。

(五)推免生资格和推免生考核办法参照《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2号)文件执行。

四、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1日,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备案后在学院范围内公开。

2.9月2日,学院确定并公开符合学院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名单。名单内学生根据推免条件自愿向学院申请,填写并提交《推免生资格申请表》(电子版表格见学校推免办法附件),同时提交四、六级成绩单、竞赛获奖证书、正式发表的论文的期刊原件或相关证明、指导教师推荐信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登记并要求学生签字确认。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3.9月7日前,学院对符合申请推免条件的学生,完成证明材料的审核及综合成绩计算、排名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推免名额确定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名单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名额内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顺次递补名额人选。名额内自愿放弃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4.学校公示推免生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坚决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要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校党委汇报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及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高度重视本学院推荐工作,依据学校推荐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在“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三)推免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各学院应积极向学生宣传推免工作的政策和推荐办法,及时通过有效方式公示公开推免生名额、过程性结果、咨询申诉渠道及其他学生应知的各类工作信息。

(四)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入学生人事档案,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五)学院应加强学生获得推免资格后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毕业前一年的学业成绩和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对于学业成绩出现不及格现象,或出现行为失范、道德缺失,违反社会公德或法律法规,影响恶劣等情形的,会同学校进行评估认定后函告其录取院校。

(六)各学院应切实遵守推免政策规定,扎实做好推荐工作,对推荐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工作材料存档备查。对管理不力,工作薄弱者,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员实行问责。

(七)学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对推免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对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招生的监管。推免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时,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尽快给予答复或者做出解释;学生也可向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反映或申诉。

(八)推免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各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校推免,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校推免,应主动向学校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要向所在学院主动报备,学院在综合考核中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并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院推免工作联系电话:88525501。



                             工商管理学院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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